1.公司通过增加工作时间逼员工离职,员工可从收集证据、协商沟通、投诉仲裁三方面维权。收集证据是基础,能为后续维权提供事实支撑;与公司沟通协商是尝试和平解决问题;协商无果后投诉和仲裁是借助外部力量维护自身权益。
2.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安排邮件等证据,证明公司增加工作时间的事实。
-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明确指出其做法不合理,要求恢复正常工作时间,并留存沟通记录。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责令公司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若因逼迫离职还能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分析:
(1)公司通过增加工作时间逼迫员工离职,这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安排邮件等证据,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证明公司增加工作时间的事实。
(2)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公司做法不合理并要求恢复正常工作时间,同时留存沟通记录,这是理性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若协商不成,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公司改正。
(3)员工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若因公司逼迫离职,员工可按工作年限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
提醒:
员工维权需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一)收集证据:员工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安排邮件等,以此证明公司增加工作时间。
(二)沟通协商:与公司明确指出其做法不合理,要求恢复正常工作时间,采用书面形式并留存记录。
(三)投诉与仲裁: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若因公司逼迫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收集证据: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证明公司增加工作时间。
2.沟通协商:与公司沟通,指出其做法不合理,要求恢复正常工时,建议书面沟通并留存记录。
3.投诉仲裁: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结论:
公司通过增加工作时间逼员工离职,员工可通过收集证据、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还可主张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公司随意增加工作时间逼员工离职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员工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是为后续维权提供事实依据。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协商,留存记录,能保障自身权益且明确表达诉求。若协商不成,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公司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责令改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法判定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若员工因公司逼迫离职,还能依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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