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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期间职工能不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周* 山东-淄博 劳动仲裁咨询 2026.01.13 07:46:48 323人阅读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能不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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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破产清算期间职工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若职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劳动争议,职工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受理不受企业破产状态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符合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仲裁委应当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清算不构成拒绝受理的理由。
(3)仲裁申请需在法定时效内提出。职工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避免因超过时效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4)仲裁裁决后的债权按法定顺序清偿。仲裁委作出裁决后,职工基于该裁决享有的债权将作为破产债权,在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时按照法定顺序优先获得清偿。

提醒:
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需及时将仲裁裁决确认的债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确保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得到优先处理。

2026-01-13 10: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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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争议类型是否符合受理范围。职工在破产清算期间,若与企业存在劳动报酬拖欠、经济补偿未支付、赔偿金争议等劳动纠纷,均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把握仲裁申请时效。职工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维权机会。

(三)了解仲裁结果的执行方式。仲裁裁决确认的职工债权,会作为破产债权纳入破产财产分配,按照法定顺序优先清偿,职工无需担心裁决无法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6-01-13 10:2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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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期间,职工若与企业存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只要争议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机构就应当依法受理,企业破产状态不影响职工行使仲裁权利,申请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裁决确认的职工债权,将作为破产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2026-01-13 10:0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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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破产清算期间职工有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且符合受理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受理。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不影响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职工若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事项与企业产生劳动争议,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职工的债权将作为破产债权,在破产财产中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若职工对劳动争议的具体处理流程、债权清偿顺序等存在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3 09:2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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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职工若与企业存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有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破产状态不影响职工行使该权利。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且符合受理范围时,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受理。即使企业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只要职工的仲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仲裁委员会不得以企业破产为由拒绝受理。

2.职工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避免因超过时效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职工依据裁决享有的债权将作为破产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清偿,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破产程序中得到落实。

2026-01-13 08:22:3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年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人(单位):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1.副本__________份2.物证__________份3.书证_________份(2)说明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提交的法律文书。填写此类法律文书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等。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文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一条例》规定,劳动争议是指:(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只有在上列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荐代表人进行劳动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第二、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时效一年。第三,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此,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第四,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诉人是职工的,姓名一栏应写明本人的姓名,申诉人是单位的,姓名一栏可以不填。(2)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填写此项时要做到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的内容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规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下列情形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2.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工作年限等决定;3.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分配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举证责任。4、证据包括与劳动争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证据应当合法取得,并能客观证明相关的事实。5、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但有证据表明原件或原物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原件、原物应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6、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附有有资质的翻译公司中文译本。7、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一式二份,并对证据材料逐一编号,列明证据清单。8、当事人应及时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9、仲裁委根据案情的需要认为有必要补充证据的,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10、对证据较多、复杂疑难案件,或经当事人同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11、交换证据的时间、形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可,也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二、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说明1、文书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2、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本文书用于当事人列明提交证据材料情况的格式文书。3、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2)当事人应当概括其提供的证据名称及证据的内容,并与其实际提供的证据相符,页数相对应。(3)提交人处由提交证据材料的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提交的时间。(4)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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