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农民工可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垫付,投诉无果可仲裁、起诉,包工头涉嫌犯罪可报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受保护。收集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证明欠薪事实的证据是维权的基础。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包工头支付工资。对于农民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可要求其垫付工资。若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若包工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保存好相关证据至关重要。如果在处理包工头拖欠工资问题上遇到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应按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在处理过程中,收集证据是关键,同时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2.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收集证明欠薪事实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
-向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包工头支付工资。若为农民工,依据相关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可要求其垫付工资。
-若投诉没有效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
-若包工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3.建议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当遭遇包工头拖欠工资时,第一步要收集能证明欠薪情况的证据,像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都在其列。
2.接着,可前往工程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该部门有权力责令包工头支付工资。要是属于农民工群体,按照相关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总责,可要求其先行垫付。
3.若投诉没有效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4.若包工头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且涉及金额较大,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就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5.整个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用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当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收集证据是关键一步。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都是证明欠薪事实的有力凭证。
(2)向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有效的解决途径,该部门有权责令包工头支付工资。对于农民工而言,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可要求其垫付工资。
(3)若投诉没有效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
(4)若包工头存在转移财产、逃匿等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提醒:处理欠薪问题要及时保存好证据。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证据:要收集能证明包工头欠薪事实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
(二)投诉:向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包工头支付工资。
(三)要求垫付:如果是农民工,可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垫付工资,因为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四)仲裁和起诉:若投诉没有效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
(五)报案:若包工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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