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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遇到公司要求换公司该怎么做

王* 广东-梅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08 06:20:30 428人阅读

员工遇到公司要求换公司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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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员工遇到公司要求换公司,原公司无权单方面强制变更,若违法解除员工可维权,协商变更需确认权益并签书面协议,要保留证据,勿随意签解除文件。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要求员工换公司本质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需三方协商一致,原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原合同未到期时公司单方面要求换公司属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若协商一致变更,员工要确认新公司承接原工龄、工资福利不变,并签订书面三方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员工应保留公司要求换公司的相关证据,若公司威胁辞退,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随意签署解除原劳动合同文件可能损害自身权益,只有在所有权益明确保障时才可签署。若员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8 10: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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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遇到公司要求换公司,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处理。公司要求员工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需三方协商一致,原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变更。原合同未到期时公司单方面要求换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主张赔偿金。
2.若协商一致变更,员工要确认新公司承接原工龄情况,确保工资福利不变,签订书面三方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防止后续纠纷。
3.员工要保留公司要求换公司的书面通知或沟通记录等证据。若公司以辞退威胁,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且不要随意签署解除原劳动合同的文件,除非权益明确得到保障。

2026-01-08 09:3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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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公司要求员工换公司时,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处理。公司让员工和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其实就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这得原公司、新公司和员工三方协商一致,原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变更。
2.要是原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单方面要求换公司,这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也能要求公司给赔偿金。
3.如果三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员工要确定新公司是否承接原工龄,工资福利会不会变,还要签书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止以后产生纠纷。
4.员工要保留好公司要求换公司的书面通知或沟通记录等证据。要是公司拿辞退威胁员工,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5.员工别随便签解除原劳动合同的文件,得等所有权益都有明确保障了再说。

2026-01-08 09:2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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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要求员工换公司,从法律角度看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这必须三方协商一致,原公司不能单方强制。比如公司不能在未与员工商量的情况下,直接让员工与新公司签合同。
(2)原合同未到期,公司单方面要求换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员工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保障自身工作稳定性;二是主张赔偿金,弥补自己的损失。
(3)若三方协商一致变更,员工要确认新公司是否承接原工龄,工资福利是否不变,还要签订书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止后续出现纠纷。
(4)员工要保留好公司要求换公司的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沟通记录等。当公司以辞退威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并且,不要随意签署解除原劳动合同的文件,只有权益明确保障后才可签署。

提醒:员工遇到公司要求换公司时,要谨慎处理,注意保留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8 08:5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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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对公司要求换公司,若原合同未到期,公司单方面要求属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履行原合同或主张赔偿金。
(二)若协商一致变更,员工要确认新公司承接原工龄,工资福利不变,并签订书面三方协议。
(三)保留公司要求换公司的书面通知或沟通记录等证据。
(四)公司以辞退威胁,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五)不要随意签署解除原劳动合同文件,要确保权益明确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6-01-08 07:07:3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某电信业务的代理商诉某电信运营商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于2003年元月20日立案(简易程序审理)。原定于2003年2月24日开庭(原告在的许可下,复印了被告提供的公证书,该公证书完全能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由于内部职工开展竟争上岗,把开庭时间推迟到2003年3月18日。2003年3月14日原告从异地打来电话询问本案受理庭,开庭时间是否有变动,回答说,18日准时开庭。2003年3月17日下午,原告在受理庭再次核实开庭时间并要求再次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主审法官回答,明日早上8:30到庭,但拒绝原告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称:只有律师才有资格阅卷,当事人无权阅卷。18日早上8:30,原告准时到达受理庭,主审法官告之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原告代理人和证人均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前到达第七审判庭等候审理。9:00,主审法官准时到达第七审判庭,被告及其特别授权人未到第七审判庭。随后,一工作人员与已走上审判席后的主审法官耳语后,主审法官马上宣布今日不能开庭。原告强烈要求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按时开庭,主审法官不予采纳,并且态度极为恶劣。并公开宣称,不开庭的理由是,主审法官本人未阅读卷宗。原告及原告代理人和证人追随主审法官到受理庭(被告的特别授权人已在受理庭等候)后,主审法官出具了一份未注明延期理由的延期开庭通知,原告强烈要求注明延期理由遭到拒绝。原告问主审法官对其无正当理由给原告造成延期开庭的损失该如何处理,主审法官说:该找谁就找谁,有意见找院长。原告及到庭证人对其回答不满意,并指责其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后经闻讯赶来的受理庭庭长协调,并要求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对证人进行笔录。主审法官只对证人进行了笔录,以被告的特别授权人说话不能算数为由,未组织调解,通知3月20日上午8:30调解。3月20日上午8:15原告及原告代理人到达受理庭,被告特别授权人在主审法官多次电话催促下才于8:40到达受理庭,主审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到一楼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对于原告提供的由被告复印给原告的足以证明被告败诉的证据(原件在被告处,但被告不予提供)未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的规定采信,并且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公证书)已被调换成内容完全不同的另一证据(公证书)。原告要求复印被调换后的证据被主审法官无端拒绝。请问:这样的主审法官可以请求更换吗可以申请重新开庭审理吗对于主审法官无正当理由给原告造成延期开庭的损失可以请求赔偿吗答复:你好,正如你说的法庭本身就是严肃的,开庭或者延期开庭都应当执行严格的程序,如果确实存在有法官不依程序办事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到该的部门或是纪律检查部门进行投诉,对该的违法之处给予处罚。如果是海南省系统的法官的,你方可以到律图网网上投诉栏目提交你方的投诉信,我们将交给院长批示和处理。其次,由于法官不依法办案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你方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诉讼。(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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