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通常无法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支付时长最多为十一个月。工作十年未签合同的情况,已经超过主张该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因此无法再获得这部分赔偿。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1)二倍工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支付时长最多为十一个月。工作十年未签合同的,主张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已经经过,不能再要求该赔偿。
(2)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其他权益。若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提醒:
劳动者虽无法主张二倍工资,但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未缴社保等其他违法行为,若有,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工作十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法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限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阶段,且支付时长最多11个月。工作十年已超过主张该赔偿的仲裁时效,因此不能获得此项赔偿。
(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三)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十年即支付十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作满十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通常无法主张二倍工资赔偿。法律规定,单位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需付二倍工资,但最长仅11个月,且该主张有仲裁时效限制,十年已远超时效。
若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相应社保费用。
若因单位未缴社保等违法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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