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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

尹** 湖北-黄冈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2.31 17:50:49 418人阅读

怎样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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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这些情形包括员工试用不合格、严重违纪、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合同无效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当员工出现这些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单位利益的行为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2)但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要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相应情形。同时,解除程序必须合法,如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若不符合这些要求,解除行为会被认定违法,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解除权的规范和限制。

提醒: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操作,收集好证据并确保程序合法。员工若遇不合理解除,可咨询分析自身权益。

2025-12-31 20: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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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收集能证明员工存在对应情形的证据,如试用期间的考核记录、违反规章制度的书面材料、失职造成损失的相关凭证等。
(二)确保解除程序合法,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并且要向员工公示,可采用培训签字确认、发放手册等方式。
(三)在解除劳动合同前,进行全面审查,检查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规,避免出现漏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2-31 19:4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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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出现以下情况,单位解除合同无需赔偿:试用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失职舞弊致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且拒不改正;欺诈胁迫致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
2.单位依上述理由解约,要拿出充分证据,且解除程序合法,如规章经民主制定并公示。
3.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解约可能被认定违法,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2025-12-31 19:0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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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以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可不支付赔偿,但需有充分证据且程序合法,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员工出现试用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等六种情形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不过,用人单位要以这些理由解除合同,得有足够证据证明员工确实存在相应情况,同时解除程序必须合法,像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做到这些,其解除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此时就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若大家在遇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对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18:4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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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员工出现试用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致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致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不支付赔偿。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相应情形,且解除程序要合法,像规章制度要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录用条件,在试用期严格考核,留存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其制定程序合法,并向员工有效公示。
3.日常管理中注重证据收集,如员工失职、违规等行为的记录。
4.解除劳动合同时遵循法定程序,避免违法解除带来赔偿金支付风险。

2025-12-31 17:53:4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二、约定解除;三、协商解除。上诉各项之间的区别是: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二、约定解除;三、协商解除。上诉各项之间的区别是: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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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5 167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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