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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开具自愿离职证明时,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及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公司需依法履行开具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1.与公司友好协商。劳动者可主动与公司沟通,明确告知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要求公司依法开具该证明。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申请,由该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督促其依法开具离职证明。
3.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若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产生实际损失,比如无法入职新单位造成的收入损失等,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能证明自身损失情况的相关证据。
2025-12-28 13: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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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首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要求其依法履行开具义务。
(2)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
(3)若因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例如导致无法顺利入职新单位或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等,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主张赔偿,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新单位录用通知被拒绝的证明等能证实劳动关系及损害情况的证据。
提醒:
劳动者应注意留存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及相关证据材料,因不同案情的维权细节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指导。
2025-12-28 11:3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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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公司协商沟通。劳动者可主动联系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告知其有义务依法开具离职证明,要求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出具。
(二)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投诉材料,由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
(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索赔。若因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或产生其他实际损失,劳动者可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损失证明材料,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五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5-12-28 11:2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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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有义务出具离职证明。遇到公司拒绝开具的情况,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公司沟通,提出依法开具的要求。
若沟通后公司仍不配合,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会依法责令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具。
如果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的行为给劳动者带来实际损失,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起诉索赔,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工作证件等劳动关系证明,以及体现损失情况的证据。
2025-12-28 10:3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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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司拒开自愿离职证明时,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诉讼维权,因公司行为受损的可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友好协商,明确提出依法开具离职证明的要求。若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若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赔偿,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自身受损害情况的证据。若你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10:03: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