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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劳动争议是否仲裁

王** 湖北-宜昌 劳动仲裁咨询 2025.11.22 04:19:37 368人阅读

破产后劳动争议是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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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企业破产后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确保在仲裁时效内维权。
(三)积极参与仲裁程序,配合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
(四)若仲裁裁决后企业不履行,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按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25-11-22 11:2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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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后出现劳动争议,劳动者仍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仲裁就是重要方式。

2.劳动者和破产企业就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产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3.仲裁程序简便高效,裁决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劳动者对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起诉。

2025-11-22 09:2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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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破产后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劳动者可合法维权。
法律解析: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妨碍劳动者维权。依据法律,劳动者与破产企业在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方面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仲裁程序简便高效,能及时处理纠纷,且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在破产企业劳动争议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2 08:5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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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后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不影响劳动者维权。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能让劳动者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劳动者与破产企业发生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时,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由于仲裁程序简便高效,劳动者可积极利用这一方式及时处理纠纷。
-若仲裁裁决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权。

2025-11-22 07:1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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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企业破产不影响劳动者维权,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破产企业与劳动者间纠纷的重要途径。这保障了劳动者在企业破产特殊情况下仍能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2)劳动者与破产企业在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方面的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这些常见的劳动权益问题,通过仲裁能得到妥善处理。
(3)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这督促劳动者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缺失等问题。
(4)仲裁程序简便高效,裁决具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且劳动者对结果不服还能起诉,保障了劳动者的救济途径。

提醒:
劳动者要注意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因不同劳动争议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1-22 06:06:1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中多处提到时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时效包括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再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受理机构必须在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本人。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以往发生人事争议时,通过解决,一般需要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才能解决。市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2,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同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管辖。根据仲裁办法的规定,市和区、县都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区县级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区县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在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由国家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据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处王友芝处长透露,5月1日之前的人事争议原则上不受理,由其上级机关或通过来解决。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分级别管辖,而实行属地管辖。3,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权利不同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中规定了仲裁员选择制度,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发生人事争议时,首席仲裁员和其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其他两名仲裁员当事人双方可在仲裁委员会所有的仲裁员中自由选定一名仲裁员,这样可以增加仲裁的公开性等性,这种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中没有此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中多处提到时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时效包括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再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受理机构必须在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本人。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以往发生人事争议时,通过解决,一般需要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才能解决。市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2,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同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管辖。根据仲裁办法的规定,市和区、县都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区县级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区县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在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由国家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据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处王友芝处长透露,5月1日之前的人事争议原则上不受理,由其上级机关或通过来解决。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分级别管辖,而实行属地管辖。3,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权利不同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中规定了仲裁员选择制度,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发生人事争议时,首席仲裁员和其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其他两名仲裁员当事人双方可在仲裁委员会所有的仲裁员中自由选定一名仲裁员,这样可以增加仲裁的公开性等性,这种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中没有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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