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生产单位是否给予工龄补偿,关键在于具体情形。在劳动者和生产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满足法定条件就会有经济补偿,其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2)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等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若劳动者主动辞职、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4)劳动合同期满,除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
提醒:
劳动者要清楚自身情形是否符合补偿条件,单位也应依法操作。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劳动者遇到生产单位应支付工龄补偿却未支付的情况,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应支付补偿及依据。
(二)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生产单位是否给予工龄补偿,得看具体情况。劳动者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符合法定条件就有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2.单位主动协商一致解约、经济性裁员等,要给补偿;劳动者主动辞职、严重违规被辞退,单位不用给。
3.劳动合同期满,除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终止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也需补偿。
结论:
生产单位是否给予工龄补偿取决于具体情况,符合法定条件时应支付,否则无需支付。
法律解析:
在劳动者与生产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若出现单位主动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性裁员等情况,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而当劳动者主动辞职、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时,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另外,劳动合同期满,若不是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同样要支付补偿。
若您在工作中遇到类似的工龄补偿问题,对自身权益有所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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