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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结算有啥要求

任* 湖北-武汉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0.24 04:10:03 374人阅读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结算有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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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禁止克扣或无故拖欠,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应得报酬。
(2)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出具证明,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结算工资,这是法定的附随义务。
(3)不同解除情形下工资结算方式有别。协商一致解除按约定时间结算;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即时结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除结算工资还可能支付赔偿金。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结算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遇到工资结算问题要及时维权,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4 06:4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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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
(二)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在解除或终止时出具证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结算工资。
(三)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约定时间结算工资;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应即时结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除结算工资外可能支付赔偿金。
(四)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结算,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5-10-24 06:3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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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要一次付清工资,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
2.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用人单位要出具证明,15天内办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并结算工资。
3.协商一致解除按约定时间结算;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即时结算;违法解除要结算工资,可能还需付赔偿金。
4.若单位不按规定结算,劳动者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2025-10-24 06:1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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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同解除情形有不同结算要求,不按规定结算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当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出具证明,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并结算工资。协商一致解除按约定时间结算,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即时结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除结算工资还可能支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结算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在劳动合同解除及工资结算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0-24 05:0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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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结算,用人单位需一次付清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单位要出具证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并结算工资。
2.不同解除情形下工资结算方式有别。协商一致解除按约定时间结算;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即时结算;单位违法解除除结算工资外可能支付赔偿金。
3.若单位不按规定结算,劳动者可采取措施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工资结算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劳动者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5-10-24 04:37:1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由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因而被开除或除名,尽管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不属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因而不用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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