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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有监督管理责任,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经责令仍不支付时,总包需先行清偿,这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
(2)农民工在符合特定情形下可直接起诉总包要求支付工资。这种起诉途径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便利,让他们在分包方不履行支付义务时有了新的解决办法。
(3)起诉时,农民工要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相关证据,这是胜诉的关键。同时要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遵循合法程序维权。
提醒:
起诉前务必准备充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3 22: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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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证据。收集能够证明与分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工作时长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等。
(二)确认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
(三)撰写并递交起诉状及副本。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2025-10-13 21:29: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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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总承包单位有监督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责任。若分包单位拖欠工资且责令后仍不支付,总承包单位要先清偿再追偿。
2.符合上述情况,农民工可直接起诉总包要工资。起诉得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证据。
3.要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起诉状及副本,合法维权。
2025-10-13 20:3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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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民工在分包方拖欠工资且符合规定情形时,可直接起诉总包支付工资。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有监督管理责任。若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责令仍未支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追偿。所以当出现上述情况,农民工可直接起诉总包。起诉时,农民工要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的相关证据,还需按照民事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若农民工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对起诉流程、证据准备等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合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13 19:0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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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有监督管理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工资且经责令仍不支付时,由其先行清偿再追偿,农民工在这种情况下可直接起诉总包。
为维护自身权益,农民工需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准备证据,准备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等的相关证据,这是胜诉的关键;二是依法起诉,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通过合法程序追讨工资。
2025-10-13 18:07: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