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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公司无派遣资格进行派遣,劳动者要明确自己与用工单位一般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应按照实际劳动情况确定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权益,监督用工单位履行支付报酬、缴纳社保等义务。
(三)若权益受损,先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要求用工单位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09-28 19: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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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公司无派遣资格却派遣员工,派遣行为无效,劳动者与用工单位通常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2.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等权益按实际劳动确定,用工单位要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像支付报酬、缴纳社保。若损害劳动者权益,派遣和用工单位连带赔偿。
3.劳动者可先和用工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能通过仲裁、诉讼维权,让用工单位担责。
2025-09-28 17:5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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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务公司无派遣资格进行派遣,派遣行为无效,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一般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需承担用人单位义务,若造成损害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公司进行派遣业务需具备相应资格。若其无派遣资格仍实施派遣,该派遣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通常会被认定为直接建立了劳动关系。用工单位要按照劳动者实际劳动情况保障其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权益,承担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像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等。若因派遣单位无资格派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需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清楚具体该如何操作,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28 16:1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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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公司无派遣资格进行派遣,派遣行为无效,劳动者与用工单位通常直接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因为派遣资格是合法派遣的必要条件,无资格派遣违反相关规定,所以认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2.在此情况下,用工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劳动者实际劳动情况确定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等。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能促使双方谨慎行事,保障劳动者权益。
3.劳动者权益受影响时,可先与用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要求用工单位担责,为劳动者提供多种维权途径。
2025-09-28 15:3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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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务公司无派遣资格却进行派遣,此派遣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通常会被认定为直接建立了劳动关系。
(2)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权益,要依据其实际劳动情况来确定。用工单位必须承担起用人单位的义务,像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等。
(3)若因派遣单位无资格派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有多种途径,可先与用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责任。
提醒: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保留工作证据,协商解决问题时注意留存沟通记录。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8 14:30: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