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竞业协议未给劳动者一份,协议本身依然有效。按照规定,合同当事人各方都应持有合同,单位不给劳动者竞业协议,侵犯了劳动者权益。
(2)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友好沟通,向单位表明留存协议是为了履行协议及保障自身权益。
(3)若沟通无果,单位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
(4)若因单位未给协议致使劳动者遭受损失,劳动者可主张赔偿。
(5)劳动者需留存与单位签订协议以及索要协议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提醒:留存证据至关重要,遇到问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1.竞业协议未给劳动者一份不影响协议效力,但劳动者有权索要,单位不给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权益。因为按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各持一份合同。
2.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友好沟通,表明需要留存协议作为履行依据和权益保障。
若沟通后单位仍拒绝提供,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若因单位未给协议导致劳动者受损,劳动者可主张赔偿。
劳动者要注意留存与单位签订协议及索要协议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结论:
竞业协议未给劳动者一份不影响效力,但劳动者有权索要,沟通无果可投诉,受损可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合同需由当事人各持一份。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却不给予,这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不过,协议本身的效力不受是否交付劳动者一份的影响。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友好沟通,表明留存协议是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和作为履行依据。若沟通后单位依旧拒绝,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若因单位未给协议导致劳动者受损,劳动者还能主张赔偿。在此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留存与单位签订协议及索要协议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果您在竞业协议方面遇到难题,或者对上述内容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一)遇到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后未给协议的情况,可先与单位友好沟通,表明需要留存协议保障自身权益及作为履行依据。
(二)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单位改正。
(三)若因单位未给协议造成自身损失,可主张赔偿。
(四)注意留存与单位签订协议及索要协议的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各持一份是合理且必要的,单位不给属于不合理行为。
专业解答若无竞业协议,员工离职后从事相似工作或加入竞争者,原雇主无法要求赔偿。雇主可在劳动契约或保密协定中设竞业限制条款,并规定违约金。 第三方承担债务后有权向债务方追讨,但不影响债权人利益。若无特别约定,第三方与旧债务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有份额约定,则按协议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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