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50岁女性,四川籍,在东莞参保9年,还可以在东莞继续参保吗
50岁的四川籍女性,已在东莞参保9年,若有东莞的工作单位继续聘用,可通过单位在东莞继续参保。若无工作单位,不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东莞继续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因为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需在广东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才可在最后参保地参保。
2025-08-10 07:5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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