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2)劳动者强行离职,其付出劳动应获得相应报酬。若未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扣工资不合法。
(3)若劳动者强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能从工资中扣除部分费用,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4)在无损失情形或损失未确定时,用人单位扣工资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提醒:
劳动者遇用人单位扣工资情况,应先判断自身离职是否造成单位损失,维权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表明自己付出劳动应获得相应报酬,指出单位扣工资若无合理依据则不合法。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能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情况的证据,让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未签劳动合同后强行离职,用人单位扣工资通常不合法。按规定,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合同,单位要付双倍工资。劳动者付出劳动,就该拿到报酬。
2.若劳动者强行离职致单位受损,单位可要求赔偿,能从工资里扣,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且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3.无损失或损失未确定时,单位扣工资违法,劳动者可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未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用人单位扣工资一般不合法,若劳动者造成损失则按规定扣除。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即便强行离职,其付出劳动的报酬理应获得。若劳动者强行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能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当月工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若无损失情形或损失未确定,单位扣工资违法。劳动者遇此情况,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您在劳动权益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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