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劳动者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分,统一称劳动者且享有同工同酬权利,用人单位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报酬,工资分配应按劳分配,不能因用工期限长短歧视。
2.但实践中临时工和正式工待遇存在差异。若临时工权益受损,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
3.解决措施: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法律层面消除了“临时工”与“正式工”的概念,所有劳动者统一称谓,且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法定权利。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平等权益的保障,要求用人单位在工资分配上遵循按劳分配,不得因用工期限不同而区别对待。
(2)然而实际情况中,临时工和正式工待遇存在差异。这种差异违背了同工同酬原则。
(3)当临时工觉得自身权益受损时,可采取多种途径维权。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注意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益,法律上没有“临时工”“正式工”之分,都为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利。若遇到待遇差异,不要轻易妥协。
(二)日常工作中注意留存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认为权益受损时作为维权依据。
(三)当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先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表明自己的诉求和依据。
(四)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
(五)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1.法律不区分“临时工”“正式工”,统称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用人单位要给做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业绩相同的劳动者同等报酬,工资分配按劳进行,不能因用工期限歧视。
2.现实里,临时工和正式工待遇可能有别。若临时工觉得权益受损,可收集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和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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