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里一个刚毕业的亲戚毕业找到工作,需要了解一下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因此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与竞业协议的具体联系都有哪些?
您好,劳动合同与竞业协议条款常见的情况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约定“保密协议”,而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以“保密协议”替代“竞业限制条款”。
“保密协议”有效,但是不发生竞业限制的法律效力,劳动者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其中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该项约定无效,劳动者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
该项约定由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而无效。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中,有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的约定。但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履行支付经济补偿的约定。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的经济补偿过低或者违约金过高。
律师认为,不能单纯的认为经济补偿过低或者违约金过高就会直接导致约定无效。原则上该约定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对此有异议,应当协议或者诉讼变更约定,而不是不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6、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
您好,劳动合同与竞业协议的联系: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专门规定,竞业禁止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法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专业解答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文书,但是劳动合同与协议书存在一定的区别,两者的法律性质和主体地位、合同具体内容以及报酬待遇并不完全相同,当劳动合同产生纠纷时通常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仲裁,而劳动协议纠纷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法律程序涉及的主要管理机构是人民法院,属于民事诉讼。
专业解答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依据不同、内容差异、签订时期不同、效力不同等。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就是二者是员工不同阶段所签订文书。
专业解答就业协议是我国相关大学生再迈出校门后,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类用人合同。如相关的大学生能够完成相关的协议中的试用期,就可以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了。二者属于前后的关系,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保护的作用。
专业解答大家都知道在大学生本科毕业之前,要找一个工作的地方,然后学校会发一份四方协议给学生,实习结束之后让学生和企业签订四方协议,然后用人单位在四方协议上掐你盖章,这是对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后参加工作的义务关系,那么毕业生签订四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联系?
专业解答竞业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专门规定,竞业禁止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法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律师解析 二者的联系为,竞业禁止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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