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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新入职能享受哺乳假吗?

李** 四川-内江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3.15 07:52:53 19049人阅读

我一朋友生育了一孩子,因家庭困难出来找工作是某公司新入职的员工,所以请问一下新入职能享受哺乳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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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要看单位的规定,我想每个单位的规定应该是不一样的,按照法律规定,孩子1周岁之内,母亲每天应该可以少上一个小时的班,至于是晚上班一小时还是早退一小时,或者中间分成半个小时就看你自己的情况了。不过我想这点时间根本就是不够哺乳的,只是能少上一个小时班而已。我们单位是可以把每天的一个小时攒着,凑够8小时可以休息一天。

2018-03-15 08:0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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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规定了产假,产假到期后按时上班,对新入职能享受哺乳假吗没有假期规定。法律规定对孕期、产期、哺乳期职工不得辞退,除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法律关于哺乳期的有关规定列举如下:
根据国家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在劳动范围上,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主要是指超过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和强体力劳动。另外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哺乳时间、哺乳假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新入职能享受哺乳假吗,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3、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哺乳时间是每个生育女职工都有权享受的。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相关规定,规定内容与上述差不多。各省也有不同的规定,比如四川省:根据《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工龄。对于女职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还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哺乳室、托儿所或幼儿园、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等妇幼保健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哺乳、照料婴儿等方面的困难。

2018-03-15 07:5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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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所以哺乳假必须享受吗是一定的

2020-12-01 23:0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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