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里约定了竞业限制,却没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就有权利要求补偿。
(2)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
(3)如果该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要是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提醒: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注意保留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且劳动者已履行义务的情况,劳动者可按规定要求补偿,即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获得补偿。
(二)当上述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劳动者能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获得补偿。
(三)若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先尝试和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义务后能获补偿。
2.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却未规定补偿的,劳动者履行义务后,可要求单位按其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若此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按后者支付。
3.单位未支付补偿,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履行义务后可获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即便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若此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当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时,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如果您在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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