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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马** 安徽-淮南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1.27 08:58:58 361人阅读

克扣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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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克扣工资定义明确,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为克扣工资,一般情况下不得克扣。

(2)在法定允许扣除情形下,如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按约定要求赔偿,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除法定情形外,克扣工资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要加付赔偿金,标准是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提醒:
劳动者遇到克扣工资问题,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等,以便更好维权;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7 17: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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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属克扣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单位可按约定要求赔偿并从工资中扣除,但有扣除比例和最低工资保障限制,劳动者遇违法克扣工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在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这一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形下,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赔偿从工资中扣除时,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这种法定情形外,单位克扣工资就是违法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的,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遇到工资被克扣的情况,不清楚是否符合法定扣除情形或者想维权却不知道具体流程,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7 15:41: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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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遭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劳动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便于后续维权。
(二)若因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清楚单位扣除工资有比例限制,每月最多扣当月工资20%,且扣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面对违法克扣工资行为,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让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单位需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5-01-27 14:2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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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克扣工资指单位没正当理由扣劳动者应得工资,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这么做,若有法定扣工资情形,得按标准来。
2. 劳动者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让其赔偿。赔偿从工资扣,每月扣的不超当月工资20%,扣后剩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付。
3. 除法定情形外,单位扣工资违法,劳动者可投诉,单位逾期不付要加付赔偿金,标准是应付金额50%100%。

2025-01-27 12:2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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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这是不被允许的,若有法定扣除情形,也须遵循相关标准。

1. 损失赔偿扣除情形:若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赔偿可从工资中扣,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20%。比如劳动者操作失误致单位设备损坏,单位可依规扣除一定工资赔偿损失。

2. 最低工资保障: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

3. 违法克扣处理:除法定情形外,单位克扣工资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建议劳动者遇到克扣工资问题,注意收集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27 10:47:51 回复

您好,关于克扣工资怎样按劳动法补偿和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克扣工资怎样按劳动法补偿和赔偿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据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即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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