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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给员工

王** 山西-运城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1.26 06:51:59 359人阅读

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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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原工资待遇”明确范围,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常规性工资组成部分,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收入权益,确保其经济状况在劳动关系恢复期间不受不合理影响。
(2)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性收入不包含在内,因为加班并非常态工作内容,恢复劳动关系期间主要保障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待遇。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不仅要继续履行合同,还需支付期间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约束。
(4)实践中工资支付标准会受单位工资发放制度、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等影响,符合条件的绩效工资应正常发放。

提醒:
若用人单位拒绝按规定支付工资,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2025-01-26 11: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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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员工工资,“原工资待遇”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常规性工资组成部分,不含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性收入;若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需继续履行并支付期间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使劳动者遭受经济损失。“原工资待遇”明确不包含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性收入,是因为加班工资与实际加班情况相关,并非固定的常规收入。而对于像绩效工资这类常规性组成部分,若员工正常提供劳动且符合发放条件,单位应正常发放。在实践中,工资支付标准会受单位工资发放制度、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等影响。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按规定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或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26 11: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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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要留意收集自身工资构成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明确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各项数额 ,以便在争议时能清晰主张。

(二)在恢复劳动关系期间,要按照单位要求正常出勤和提供劳动,满足绩效发放等相关条件,保证自身权益不受影响。

(三)若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应及时整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要时进行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2025-01-26 09:4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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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恢复劳动关系时,单位得按原工资待遇给员工发工资。原工资待遇一般涵盖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这类常规工资部分,像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收入不算在内。
2. 若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单位得继续履行并支付期间工资。单位拒绝付工资,员工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3. 实践中,工资支付标准会根据单位发放制度、员工实际工作情况定。如员工有绩效工资,恢复期间正常劳动且符合条件,单位应正常发放。

2025-01-26 09:2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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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员工工资是明确的法律要求。原工资待遇主要涵盖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常规部分,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收入通常不包含在内。

1. 法律保障方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并支付期间工资。这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确保其在劳动关系恢复期间经济权益不受损。
2. 维权途径上,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救济渠道。
3. 实践确定标准上,工资支付具体标准会结合单位工资发放制度、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等确定。如员工有绩效工资,恢复劳动关系期间正常劳动且符合发放条件,单位应正常发放。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避免法律风险。劳动者也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顺利维权。

2025-01-26 07:33:2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为您推荐】西丰县律师娄烦县律师昌江区律师盱眙县律师石楼县律师淮阴区律师五台县律师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委或判定违法,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也是要照常支付的。那么,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一、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工资的补发标准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工资的补发标准为解除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样对双方都公平。二、法律规定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外,还需增加补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提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两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是并存还是取代,实操中存在一定争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作了修订,取消了原25%的规定,而是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一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是有前置条件的,需要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且逾期不支付的,才能主张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行政执法和劳动仲裁是两回事,仲裁是不管这个的。其他,社保、公积金都是补缴而不能现金替代。因为这个不是单纯你和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有涉及到社保基金。方法是根据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工资的补发标准为解除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恢复劳动关系就意味着之前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能存在错误,所以肯定是要支付之前的工资的。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如何解决时建议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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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0 5659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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