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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扣基本工资和绩效和岗位津贴吗

朱** 新疆-阿克苏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1.25 16:36:53 446人阅读

病假基本工资和绩效和岗位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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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基本工资:职工在规定医疗期内请病假,企业需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其80%,这是对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避免职工因病假而陷入生活困境。

(2)绩效:绩效基于工作表现和业绩,病假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单位依考核制度扣减绩效是合理的,体现了绩效制度的公平性。

(3)岗位津贴:若与在岗工作紧密相关,请假未在岗则可能扣除;若无关,则一般不扣,具体要看单位规章制度,这是为了确保津贴发放的合理性。

提醒:
单位应依法依规制定病假相关制度,职工也应关注自身权益,若对病假工资等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2025-01-25 20: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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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病假是否扣基本工资、绩效和岗位津贴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单位规定确定。基本工资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绩效通常因员工病假未完成工作任务可能被单位扣减;岗位津贴与在岗相关的可能扣,无关的一般不扣。
法律解析:
关于基本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其80%,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绩效方面,由于绩效和员工实际工作表现、业绩相关,病假期间员工不能正常工作,单位依据绩效考核制度扣减绩效是合理的。岗位津贴,若和实际在岗工作紧密相连,请假不在岗时单位可能扣除;若无关,则一般不扣,具体需参照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不同单位规定可能有所差异,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5 19:4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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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工资:单位不能随意扣。法律保障职工在规定医疗期内有一定收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单位不能低于此标准扣基本工资。

(二)绩效:由于和工作表现业绩挂钩,病假期间没正常工作,单位按绩效考核制度扣减绩效是合理的。

(三)岗位津贴:关键看与在岗是否紧密相关。紧密相关可扣,无关则不应扣,具体以单位合法有效的制度为准。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2025-01-25 19:3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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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病假扣基本工资、绩效和岗位津贴要视具体情形和单位规定而定。
  基本工资方面,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要按规定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其80%。

2. 绩效通常和工作表现、业绩相关,病假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完成任务,单位可按考核制度扣绩效。

3. 岗位津贴若和在岗工作紧密相连,请假不在岗单位可能扣;无关则一般不扣,具体看单位规章制度。

2025-01-25 18:3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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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是否扣基本工资、绩效和岗位津贴要依具体情况和单位规定判断。

1. 基本工资:法律保障职工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权益,企业需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80% 。企业应严格遵循此规定,保障员工基本工资权益。
2. 绩效:绩效与工作表现业绩挂钩,病假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完成任务,单位可依绩效考核制度扣减绩效。单位要确保绩效考核制度合理透明,明确绩效评定标准。
3. 岗位津贴:若津贴与实际在岗紧密相关,请假未在岗时单位可能扣除;无关则一般不应扣。单位应制定清晰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津贴的发放条件,员工也需了解自身权益与单位规定,遇到问题及时沟通。  

2025-01-25 16:53:30 回复

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加班费、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以区别2000年版、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

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加班费、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以区别2000年版、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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