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未交社保,劳动者可依法求偿。一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这是单位法定义务;二是若因未交社保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单位需按损失赔偿。
解决措施及建议如下: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并赔偿损失。投诉时要清晰陈述单位未交社保的事实及自身损失情况。
2. 申请劳动仲裁: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担责。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总之,劳动者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单位没给交社保,劳动者求偿有这些办法:
1. 要求补缴:按《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是法定责任,劳动者有权让单位补缴。若因单位没交社保,使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像医保报不了、生育津贴领不到等,单位得按造成的损失赔偿。
2. 劳动监察投诉: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并赔偿损失。
3. 劳动仲裁维权:劳动者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让单位担责。这一般得准备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之类的。
(一)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补缴未交的社保,因为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因单位未交社保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像医疗保险无法报销、生育保险津贴不能领取等情况,单位需按照给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可以向北京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会责令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社保并赔偿劳动者相应损失。
2.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一般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结论:
北京的单位未交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因未交社保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单位应按损失赔偿;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1、补缴社保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所以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2、赔偿损失方面:若未交社保使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如医保无法报销、生育津贴不能领取等,单位需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维权途径方面:劳动者既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并赔偿损失;也可选择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担责。但劳动仲裁时,一般要准备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若你在实际维权中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或我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社保费用,征收机构将依法进行经济处罚或补充欠缴资金。必要时,征收机构可查询单位存款账户信息,并申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社保费。若单位财务状况恶化,征收机构可要求其追加担保措施,签订延期缴纳协议以确保履行缴付义务。
专业解答北京社保政策规定:企业与员工在缴纳社保费用时,各自承担比例如下:养老保险企业缴20%,个人缴8%;医疗保险企业缴10%,个人不缴;失业保险企业缴1%,个人缴0.5%;生育保险企业缴1%,个人不缴;工伤保险企业缴0.5%,个人不缴。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