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使员工已经接受了提前30天的裁员通知,用人单位仍然有必要为其提供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这是由于经济性裁员事件本身往往并非由员工个人因素所引发,而属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实施的合法经济补助行为。在进行经济补偿时,将依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每达到一整年期限就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水平的经济补偿金。
2024-11-15 13:30:00 回复
就算已经提前三十天告诉你要被裁员了,还是得给赔偿金。这是因为公司不是看你不顺眼或者怎么着才让你走人的,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所以他们必须按照规定给你赔偿费。至于赔多少?那就是看你在这个公司到底干了多久,每个月工资多少。如果你干满了一年的话,那么就会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来算。
2024-11-15 13:01:44 回复
解析:
就算你已经提前了30天告诉员工要裁员,还是得赔付他们钱。这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而不是员工自己犯错被裁掉的,所以公司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赔偿员工。这笔钱就是根据员工在公司里帮忙的年数计算出来的,每工作满一年就能拿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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