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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于工作场合遭受人身伤害之时,雇主亦不得不承担其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的从业者倘若因其执行职务方面的活动而引起了他人损害,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将是用人单位。然而,若经裁判确认确系为职员故意或明显重大失误所致,用人单位有权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向涉及有责任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另外,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如果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为执行职务上的任务而导致他人遭受损伤,那么相应的法律责任应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来承担;但若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过错,则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法律责任。
2024-11-14 18: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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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时受伤了,老板总是得负责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如果是因为公司里的人在执行工作任务的时候给别人带来伤害的话,那就得由他们的老板来负这个侵权责任。不过老板们也不是傻子,他们赔偿完之后,还能找那些故意或者犯了大错的员工要回损失。还有就是,如果是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被派去干活的员工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给别人造成了伤害,那么这个责任就得由接受劳务派遣的那个公司来承担了;当然如果劳务派遣公司自己也有问题的话,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2024-11-14 18: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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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员工在上班时不小心伤着了自己啥的,老板是应该负责的。按照咱们的大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说的,如果是因为公司里的人在干活儿的时候给别人带来了伤害,那就得让公司来负这个责。不过公司负完责之后,还是可以找那些故意或者犯了大错的员工要回赔偿的。还有就是,如果是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被派去的员工因为干活儿给别人带来了伤害,那就得让那个接受劳务派遣的公司来负责;当然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也有错的话,他们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11-14 16:49: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