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员工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该名员工是享有即时离职的权利的。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进一步侵害到了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员工有充分的理由因此事辞去工作,同时也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
2024-11-13 16:09:00 回复
如果公司没有给咱们交社保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马上把辞职信递上去。这就意味着,老板这么做是违反规定哒,侵犯了咱们工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说咱们有权力因为这个理由跟他们解除现在这份工作的关系,然后再让公司把该给咱们的钱都掏出来。
2024-11-13 14:41:46 回复
解析:
如果你的老板没有按规定给你交上社保的话,那你就得马上向公司说拜拜。因为这对于咱们来说就是违反规矩、伤害利益的大问题。这时候,作为员工,我们当然有权利主动提出结束跟公司的雇佣关系,而且还能要求他们赔付我们离职时应得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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