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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时,除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外,可能还得支付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若辞退致使孕妇遭受精神损害,孕妇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这些赔偿的具体情形要依据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判定。
2024-10-21 10: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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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辞退孕妇,可不仅仅是给个双倍赔偿金就了事的。还可能得赔人家三期的工资,这三期就是孕期、产期还有哺乳期的工资。
另外,生育津贴、生育时候的医疗费用啥的,也可能都得赔。要是因为这辞退的事儿,让孕妇精神上受到损害了,人家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这些赔偿最终到底是个啥情况,那还得根据具体的事实还有相关的证据才能确定下来。
2024-10-21 08:2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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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辞退了孕妇,除了要给双倍的赔偿金以外,还可能得给人家三期(就是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还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啥的。要是因为辞退孕妇这件事,让孕妇有了精神损害,那孕妇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这些赔偿的具体情况,得根据具体发生的事实和相关的证据才能确定。
2024-10-21 06:5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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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辞退孕妇的情况下,除需支付双倍赔偿金之外,还可能涉及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生育津贴以及生育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赔偿。若辞退行为致使孕妇遭受精神损害,孕妇亦有可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上述各项赔偿的具体情形,均需依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证据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2024-10-21 06:18: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