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山东省,法定的产假期限长达158天。
具体来说,依据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女性员工生育时可享有98天的带薪产假;而根据山东省本省的相关规定,生育孩子的夫妇除了可享受到国家赋予的98天带薪产假之外,还将额外获得60天的产假,同时其配偶亦有7天的陪护假。换句话说,在山东省,女性员工在生育过程中总共可享有高达158天的带薪假期。
山东省的法定产假天数共计158天。
首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女性员工在分娩后有权申请98天的产假;
其次,依据该地区地方性政策规定,凡生育有子女的夫妇除了能享受到国家法规所赋予的产假权益之外,还可额外增休60天产后假期,男性配偶也将获得7天的护理假期。因此,山东省的女工们可以安心地享受总计158天的产后假期。
解析:
山东省的产妇福利政策规定产假为158天。
其中,根据全国性的劳动法法规,女员工在生育期间享有98天的法定产假权益;而在地方性政策方面,对于生育子女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标准的产假外,还有额外60天的产假延长恩泽,同时对男性配偶享有7天的陪护假期。因此,在山东境内的女性劳动者在生育过程中可享受总计158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专业解答病假工资规定要求,虽然病假期间的薪资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其80%。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约定计算;否则,用人单位应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专业解答我国婚假规定明确,婚假应包含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期。合法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享受三天婚假;晚婚(女23岁,男25岁)享受共15天晚婚假期(含三天法定婚期)。异地工作者可根据距离享受额外路程假期。与父母亲近申请探亲假时,婚期不增加假期。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期均计入婚假内。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或参加社会集体活动时,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工资。职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向单位申请并经领导审批,享受一至三天的婚丧假。用人单位需尊重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山东二胎产假多少天新规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依照现行山东省的规定来看,婚假是在3天,而山东省现在取消了原来的晚风假,所以山东省最长的婚假只有3天。但是现在的产假延长到了158天,并且男方可以同时享有七天的陪产假。
律师解析 山东省的产假为158天。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根据地方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因此,山东省的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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