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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询问一下,如果员工在下班后,去做额外兼职时发生意外我这边有责任吗?员工是住在我们员工宿舍?

ask****935 广东-东莞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5.16 13:15:36 491人阅读

我想询问一下,如果员工在下班后,去做额外兼职时发生意外我这边有责任吗?员工是住在我们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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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询问一下,如果员工在下班后,去做额外兼职时发生意外我这边有责任吗?员工是住在我们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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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4:0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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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说一下具体情况内容

2024-05-16 14:0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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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去做额外兼职的原因发生的工伤,并不属于工伤

2024-05-16 13:4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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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好,这个要看是下班回家的路上还是

2024-05-16 13:4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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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进行调解

2024-05-16 13:2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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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咨询民事案件吗。可以详谈

2024-05-16 13:2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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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住宿管理制度为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优美、舒适、整洁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制度,以遵照执行。
一、凡经单位同意住宿的员工,均应服从办公室对住宿的统一调整安排
二、住宿员工应自觉爱护居住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避免厕所、水池和下水道的堵塞,实行卫生值日,及时倾倒垃圾。
三、爱护住宿房内的所有物品,包括医院物资和住宿房内墙壁、地板、地砖、家用电器、厨房用具、家具等固有设施,员工入住时应办理物品领用手续,如发生损坏、丢失一律照价赔偿。
四、未经允许不得将个人的家具放在住宿房内,不允许饲养宠物。
五、未经允许住宿房内不能有院外人员留宿。
六、注意防火、防盗,节约能源。出门关好门窗及水电气开关,不能私接电源和超负荷用电,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七、院内住宿者除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随时保持宿舍区走廊、通道等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不丢垃圾和杂物在走廊和通道上;不乱倒脏水;不使用明火炉具和电炉;不在宿舍区内燃放烟火和鞭炮;自行车按规定地点摆放。
八、员工如需退房,应办理宿舍财产、物资、钥匙交接手续,若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附:“员工住宿标准的规定”、“员工住宿的申办程序”。

不能,《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与条件)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好,针对您的员工在宿舍意外死亡会有赔偿吗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的责任;
2、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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