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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肺结核单位可以辞退我吗

肖** 广西-北海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4.28 14:35:00 461人阅读

得了肺结核单位可以辞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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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有肺结核疾病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在其医疗期间进行辞退。换句话说,当职工因肺结核疾病而接受治疗时,他们享有法定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内,若雇主选择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这将被视为非法解雇行为,应向该员工作出赔偿并提供相应的医疗补贴。如果在员工享有的医疗期结束后,他们仍无法恢复正常工作,那么此时雇主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雇主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仍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医疗补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4-04-28 14: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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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得了肺结核单位可以辞退我吗

    专业解答员工患肺结核,单位不得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非法解雇需赔偿并支付医疗补贴。医疗期结束后,若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贴。

    2024.06.18 36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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