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们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具体规定,对于实习生岗位的薪资待遇标准有着明确的规范。其中,对于在校内固定岗位任职的实习生,将按照月度薪酬的方式进行结算,每个月考勤时间达到40小时以上的话,他们的薪酬原则上应该至少不低于我们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直接制定的最低工资水平,以及公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此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而对于在校园内从事临时工作的实习生,他们将采用按小时强制的薪酬制度。每小时的薪水应以我们学校所在地区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作为依据,并且原则上不能少于每个小时8元人民币。当涉及到跨出校园参与社会勤工助学的学生,他们的薪水待遇同样需要符合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这部分工资的高低,是由用人单位、学校和学生三方共同商议决定的,所达成的共识必须体现在真实有效的聘任协议里。针对学生们参与校内非盈利性质机构的安全卫生工作,他们的劳动所得将会由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部门从他们勤工助学的专项奖金里面进行偿还;如果是参与校内具有盈利性质的单位或某些特定项目的勤工助学工作,那么他们的劳动成果所得原则上会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支付或者从该项目经费上进行分配支出;至于那些能够参与校外勤工助学的同学,他们的劳动报酬将会由校外所在单位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发放。
2024-06-12 15:17:4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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