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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一份购房合同,交了5000千订金,对方临时涨价,不知道我签的合通有没有法律效应?

pub****897 辽宁-抚顺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4.17 11:11:16 460人阅读

我签了一份购房合同,交了5000千订金,对方临时涨价,不知道我签的合通有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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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时候签的购房合同,得给你详细研究一下。可以电给你具体看一下

2024-04-17 12:2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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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具体描述详细情况

2024-04-17 11:22:46 回复

二者都有权利要求安置费。 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1999年3月,封某到省会找工作期间,租住袁某位于新华路61号的两间平房,双方签订了五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房屋因气候原因遭到较大程度的破坏,封某对房屋进行了修缮。2003年9月,房屋被列入规划重建区,需要拆迁。袁某认为房屋拆迁安置费全部属于自己,封某则认为自己也应分得一部分,遂诉至法院。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本案中,袁某对拆迁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属于被拆迁人,应得到拆迁补偿安置费。封某对房屋进行过修缮,为保证房屋的经济价值做出过贡献,但其不属于拆迁安置补偿的对象,其付出的经济代价,可向袁某追偿。 二、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5、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1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最近房价上涨很快,以至于有些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还没履行,房价又上涨了很多,因此,有些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
这两天我接到很多关于买房的咨询,其中大部分都是关于房价上涨,卖方毁约的。这类纠纷中买卖双方多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详细约定了房屋买卖的主要条款,买方已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购房款。而因房价上涨,卖方表示要么加价要么就不卖,面对这种情况,买方最关心的莫过于“该采取什么应对措施,能向卖方主张哪些赔偿?”
那么这种时候,买房应该做些什么呢?
一、对卖方要求加价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进行取证。主要有:在中介主持下进行协商,由中介作为第三方证人对沟通过程进行录音通过手机短信获取对方违约的信息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等。
二、卖方在这一阶段往往会回避磋商,或找各种理由不愿接收买方的购房款。这时,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卖方致函,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义务。
三、向卖方主张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需注意二者不能同时主张。
如果无法联系或者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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