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合同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6000,岗位工资6000,绩效工资4000,按综合综合工时按月支付工资,请问周六日加班计算基数是按6000计算还是12000基数呢?

合同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6000,岗位工资6000,绩效工资4000,按综合综合工时按月支付工资,请问周六日加班计算基数是按6000计算还是12000基数呢?

ask****368 江苏-南京 工资福利咨询 2024.04.10 10:39:09 492人阅读

合同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6000,岗位工资6000,绩效工资4000,按综合综合工时按月支付工资,请问周六日加班计算基数是按6000计算还是12000基数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京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1505853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1773条

你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24-04-10 11:00:3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中“缴费工资”是指,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它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应等于本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在实践中,缴费工资经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后全年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平均工资与缴费工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等额,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个人平均工资应该是十二个月个人工资总额的平均值。个人缴费工资是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个人平均工资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在计算工伤待遇时并无可比性。

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目前,加班工资在劳动者的工资构成中的比重日益加大,企业依法选择实施不同的工时制度以降低加班工资的支出,是其必然的合法选择。
一、加班种类及工资待遇
加班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或要求从事劳动的,视为加班。
加班种类
加班工资待遇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休息日
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法定节假日
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即使安排补休的,也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1、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00%×加班天数
2、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150%×延长工作小时时间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300%×加班天数
4、计件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满足条件B)
5、计件工资在休息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满足条件B)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依据2008年1月3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天)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
三、工时制度种类及内容
1、标准工时工作制:是由立法确立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个
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的标准工时制。所以在标准工时制下,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小时)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平均月工作时间、平均季工作时间、平均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向其支付加点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和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工时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以及《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以外的工时制度,都要经过政府批准之后才会生效。
4、计件工资制,只有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工作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计件定额,其超额部分仍按超额计件的办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四、加班工资在不同工时制度下的计算
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
延长工作时间
备注
标准工时工作制
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不安排补休的条件下)
不低于劳动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劳动部门审批)
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正常工作,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满足条件B)不低于劳动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B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日标准工作时间的
不定时工时
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正常工作,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不用安排补休)
正常工作,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需劳动部门审批
计件工资
(满足条件A)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满足条件A)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满足条件A)不低于劳动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A只有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工作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
五、延长工作时间但不视为加班的情形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未完成额定的工作任务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上面说的内容就是综合计时制加班基数的正确解释了,希望采纳。

【法律意见】 按基本工资计算。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
14623人阅读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计算
34548人阅读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资条
30692人阅读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维权
14210人阅读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拖欠工资离职
12619人阅读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