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西安法律咨询 > 西安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清算组可以否与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清算组可以否与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陈** 陕西-西安 劳动合同咨询 2023.12.22 09:18:54 436人阅读

清算组可以否与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合同关系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安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西安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不能。
解析:
不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组是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所以清算组在清算活动中,不能与其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3-12-22 09:34:2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

    专业解答被清算企业股东不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任何企业只有在破产之时才有可能会进入财产的清算程序,故此任何企业单位在破产之后,股东除了可以组成清算组,处理公司剩余的财产外,是不能实施其他的行为的,更不能与其他的主体建立债权关系。

    2024.09.26 1538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