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
解析: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
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根据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组成部分。
对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按“累计预扣法”。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从2019年1月份开始,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组成部分。对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按“累计预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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