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备案相关规定
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居住地与本市一方户籍地一致的,由本市户籍一方所在地街、镇人口计生办办理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居住地与本市一方户籍地不一致的,由现居住地街、镇人口计生办办理备案。
夫妻双方均为流动人口,在本市同时有2个以上不同居住地的,由女方常住地的街、镇人口计生办负责办理生育备案手
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900元;
2、分娩住院:顺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
3、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
(1)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为400元;
(2)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为7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为1900元;
(4)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2800元。
扬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
(2)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的;
(3)用人单位从参加生育保险之月起缴纳生育保险费从未间断的。
在武汉市就业,武汉市可直接办理参保手续,不影响参保缴费。根据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一人一卡”的规定要求,在省内异地办理了二代社保卡的人员,在武汉市参保后无法再申领社保卡,对办理社保卡有影响,此类人员目前采取以下措施:
1、持卡人在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愿办理异地卡信息纳入手续,纳入成功的则可在武汉市两定机构就医、购药。
2、因卡片问题无法办理社保卡信息纳入业务的,则需要返回原发卡地重制二代社保卡后再办理信息纳入或原卡归属地注销卡信息后再来汉办理新增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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