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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故意不安排加班行为算不算胁迫行为吗?

汪** 新疆-阿克苏 工资福利咨询 2017.11.25 15:18:03 139人阅读

你好,之前我男朋友的公司的主管挺看重他的,所以很多工作都交给他,所以平时加班也少不了。但是最近其他员工都在拼命加班的时候,男朋友却什么事都得做,男朋友按时下班,导致好像自己一个人那么闲,那么这样企业故意不安排加班行为算不算胁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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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对员工强制性罚款和强迫员工免费加班是违法行为,但不是抢劫和强奸行为。
你可以找公司领导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7-11-25 15:3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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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不属于法定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后,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的加班的前提是协商同意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不经用人单位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不符合法定加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制止并可以不支付报酬。
  法律保护的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的是休息权,对加班予以限制。
以上的法律规定就是关于企业故意不安排加班行为算不算胁迫行为的相关规定。

2017-11-25 15:2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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