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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问题,公司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张** 湖北-黄石 社保纠纷咨询 2017.11.05 09:48:02 1150人阅读

准备自己开公司,想咨询一下有关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问题,公司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吗?不交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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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企业与员工应依法缴纳。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和放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关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因有关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因此,法院支持李某关于补交社会保险费的请求的判决是正确的。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合同期内不允许结婚”虽有双方签字,但因违反了婚姻法所以也就属于无效合同。单位称已发放的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由于没有出示有力证据,法院没有支持其说法。其实,即使单位出示了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据,其做法仍是不规范的,因为社会保险是要由单位进行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直接发给个人,单位也应履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2017-11-05 09: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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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缴纳社保问题回答如下:
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险法是这么规定的,但很多单位还是没有交的。根据自己的情况吧

2017-11-05 09:4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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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个人社保政策的规定: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要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法办法计法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要是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上,按当地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金的后续手续,带着自己已经申请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的证明。到当地的医疗保障中心申请缴纳医疗金。
4.养老保险最低的缴纳年限为15年。医疗最少应该缴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的报销政策。

你好,建议继续交纳。理由如下:影响退休养老金多少的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水平也就逐年水涨船高)
2.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积极补交相关的社保,遵循具体的处罚。在《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要为员工依法办理社保,并且从2011年8月份起强制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五险”,明确了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各自的法律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社保由劳动者和企业按照比例分担,这也是我们目前推行的基本政策之一。如果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贴员工社保,而不及时给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保,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但违反了《劳动法》,还违反了《社保法》。这种逃避法律责任的后果是: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请求,且可以要求补办社保和补偿,劳动主管部门和社保部门核实后,可以强制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及滞纳金。
二、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不但影响声誉和形象,一旦受到投诉核实而且必然受到相关部门严厉的惩罚,付出沉重的代价。《劳动法》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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