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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知道济南限购省社保问题的事宜

何* 辽宁-铁岭 社保纠纷咨询 2017.10.22 17:44:00 314人阅读

我在济南上班快十年,已经买了一套房,但是现在结婚打算再买一套,问下有没有人知道济南限购省社保问题的事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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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缴纳的社保,不认;
2、个人补缴的社保,不认;
3、社保只交了一种的,比如只交了养老保险,不认!
4、缴纳省社保、市社保的,工作注册地在限购区域内,就可以在除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买房;
5、社保分别缴纳在两个限购区的,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可以在除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直管区的其他限购区域买房;
6、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直管区买房,要么你户口在这两个区域内,要么你社保在这两个区域内单独缴纳满24个月!以上是对于济南限购省社保问题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2017-10-22 17: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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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济南限购省社保问题的回答如下。这属于政策性调整,如果买房人因此无资格买房,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不可抗力。这样的案例在法院有不少,可以到法院咨询一下,就明白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017-10-22 17: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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