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研究相关的政府政策,刚好看到有关这个问题的新闻,所以想来问下一般浙江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是多少呢?有人知道的话麻烦回答一下,十分感谢!!!
一般的浙江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严格以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自然村、中心村、集镇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分别控制在60、80、90平方米以内。
二: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
三: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3、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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