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1.应届毕业生是指,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
2.一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在企业中进行实习,企业按国家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并不影响学生是否是应届毕业生的界定。而且能从侧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已经参加实际工作并且有实际的实习经验。
3.综上所述,只要你是当年毕业的,即为应届毕业生,与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无关。
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当月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纳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冻结个人账户,并依法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因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导致职工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无法享受的,职工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该待遇。根据《社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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