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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且签了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签了人才培养计划?

ask****116 广东-中山 劳动合同咨询 2022.09.28 23:46:21 458人阅读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且签了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签了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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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您具体是有什么问题呢,可以随时留言。

2022-09-29 08:49:05 回复

您好,您这边是否有工牌、工资转账等信息证明您和该公司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如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日期的双倍工资,同时您被公司无故辞退您可以请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您这边描述的情况不够详细,难以全面判断,具体情况您电话与我详谈,保障您的权益。

你好!按你提供的情况,你与公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因为其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权随进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情形。培训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及你能否要回培训款,得依据合同的约定。按你介绍的合同的条款,如果培训公司事实上进行了相应培训,你要求办理相应资格证是完全可以的,但要求退还培训款一般是得到支持。当然,培训公司如果未进行相应的培训,你支付培训款过高,你可主张退还不合理培训款


1.培训期薪资具体是由双方在培训期前,达成有薪培训或者无薪培训协议而定。假如企业对应聘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或上岗前的培训期,达成有薪培训或者是培训期间补贴,这样企业就必须支付有薪对劳动者的培训。
2.要是企业对劳动者达成无薪培训,培训期间只要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就没有义务支付薪资给劳动者,因为任何一种对劳动者的专业技术培训,企业都是有成本的,假如培训期完,劳动者没有完成合约时限,还需要对企业进行赔付。赔付企业对劳动者的培训成本,这是国家相关法律有所支持的。
3.建立劳动关系,应该按照法律的要求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期属于违法,需要支付二倍工资,最长支付期限为十一个月。
4.如果你们工作还没有满一个月,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就是违法,你可以要求补签并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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