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盐城法律咨询 > 盐城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试用期期限届满后能否再延长

试用期期限届满后能否再延长

李* 江苏-盐城 劳动合同咨询 2022.07.22 15:06:14 331人阅读

试用期期限届满后能否再延长

其他人都在看:
盐城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盐城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试用期期限届满后无法再进行延长。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22-07-22 15:08:1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