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工资卡、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2、职工花名册;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专业解答可以。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该在30日内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所以,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缴纳社保。
专业解答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专业解答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专业解答劳动关系认定关键要素包括:双方合法注册、雇主实施并要求遵守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者以薪酬维生,且劳动与雇主业务相关。实证方面,工资单、社保票据、工作证、招聘文档、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词均是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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