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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学习关于宅基地方面的知识,但是有些不懂的地方,所以我想问下农村闲置宅基地归属权内容是什么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的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2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的,前使用人将丧失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以上是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归属权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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