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乙方)于2016年6月3日与广州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职称人员聘用协议,内容为使用本人的职称证用于该公司资质申报、升级及年检等。2017年6月初联系归还证件事宜,告之已联系使用企业直接寄回,但一直都没有收回证件,多次联系催促均无效,直到7月初才告之证件掉失,只愿意赔偿一千几佰块费用。另查询到协议期间证件用在中山一家房地产企业使用,根据签订协议条款规定: 1、“甲方必须保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仅用于甲方资质升级、审查用途,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原件返还乙方。否则甲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除须支付乙方违约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乙方仍有权向甲方索要相关证件,并有权追究甲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2、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证书原件,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资格证丢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如无法恢复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甲方赔付乙方(学历证、职称证)每个证书叁万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格证书用到其他的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以上就是事情的全部,请问走司法程序需要多久,费用要多少,能否追回赔偿,就怕打赢官司白忙一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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