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可以二次报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其中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中乙类应先行负担的费用等。全市160万参保城镇居民将享受此项政策,2013年度本市城镇大病患者5月底将拿到大病医保二次报销费用。
2、目前,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包括一老、一小、无业居民三类)报销封顶线为17万元,医保支付超过这个额度后,超过的部分将不予报销。一些居民得了白血病、恶性肿瘤等大病,医保报销之后家庭还是背负着沉重的医疗负担。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一些困难家庭在花满了当年的额度之后,自付费用仍然较高,只好暂缓治疗,等待下一年有了额度之后再继续看病。
若是在职介自己上的保险,则只能报销住院费用。第一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报销85%—95%不等(级别越高的医院,比例越低),当年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是650元,报销比例不变。住院费用在出院时进行报销,也就是:出院结账时,可以报销的那部分费用医院就不收你的了,你只把自负部分付清即可。注意:入院前一定出示“蓝本”。
若是通过单位上的保险,则门诊和住院都可以报销。门诊是每年扣除2000元的起付线后,报销50%;你把门诊单据(收据、处方、诊疗费、明细单、化验报告、检查报告等)整理好以后,交给单位相关部门,由单位负责为你申报,然后你就等单位通知你领钱就是了。住院(同上)
北京的企业一般都有“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是除了医保中心给报销的费用以外,没报销的那部分费用,单位还能给报销一部分,具体情况由各单位自己制定,无统一规定。建议你向单位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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