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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扣发工资的情况包括哪些?

王* 广东-揭阳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4.01 10:26:17 461人阅读

用人单位扣发工资的情况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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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克扣”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扣发工资的情况:
(1)用人单位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包括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协助执行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其他费用;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6)劳动者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7)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处罚。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

六、七项费用后的劳动者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二、“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2021-04-01 10:28:1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克扣”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扣发工资的情况: (1)用人单位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包括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协助执行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其他费用;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6)劳动者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7)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处罚。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 第 六、七项费用后的劳动者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二、“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过错性辞退
(1)概要
1、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3、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1、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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