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职工产假待遇的享有方式,按规定是在产前休假15天,是不支持提前休息两个月的。但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休息的,可以与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一、如果女职工身体条件不允许继续参加工作的,根据病历资料、诊断或医疗建议,可以按病假处理,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
二、女职工身体条件允许而请假的,可以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工资。
三、上述时间持续到产假时间后,自动转为产假时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的产假期应以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专业解答孕妇怀孕两个月离婚是没有补偿的,除非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重婚,出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过错性行为,女方才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赔偿,单纯的以怀孕为借口要求男方支付补偿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而且怀孕期间男方的离婚诉求也不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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