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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即使工作七天辞职,用人单位也要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补偿。
2020-10-23 12:01:07 回复